劳动纠纷,公司书面通知员工来领取工资,她自己不来,还去申请劳

2023-06-06 20:14发布

劳动纠纷,公司书面通知员工来领取工资,她自己不来,还去申请劳动仲裁,还要求经济补偿,这个仲裁委员会会支持吗?
友情提示: 此问题已得到解决,问题已经关闭,关闭后问题禁止继续编辑,回答。
该问题目前已经被作者或者管理员关闭, 无法添加新回复
1条回答
兰苛
1楼-- · 2023-06-06 20:20
目前在线,可以线上沟通,也可以来电快速解决。

相关知识

    员工提完辞呈后就不来上班了,这样离职太任性!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1-17 14:43

    对于企业来说,会计(员工)离职完全是职场上的常规操作,按照流程处理就基本没问题。但是有一种离职却让企业感到头大,那就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会计(员工)的状态通常都是:我走了,别找我,给我开证明,工资打卡里,也别问为什么。……比如下面的这位HR...

    逾期未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订如何处理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5-13 16:06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员工突然离职不来,公司能否要求赔偿?

    来源:公司法 时间:2022-05-11 14:38

    有个员工提交了离职申请,仅仅才3天,公司还在走员工离职流程时,他就突然就不来上班了,连交接手续都没有办,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他赔偿? 这种情况,属于员工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离职,根据法律规...

    员工请事假,用人单位能否不批准?(附实操技巧)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0:53

    案情简介2014年7月,李某在研究生毕业后,通过面试应聘进入北京某电气公司工作,任职设计工程师岗位。2014年12月,李某以结婚为由,向公司提出休婚假的申请,并提交了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后,公司准许李某休婚假,因其符合晚婚的条件,遂给予1...

    劳动纠纷杀老板(老板杀员工)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11-26 06:01

    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以拖欠工资、没交社保这些法定解除劳动合同事由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公司要你赔偿,如果你认可的话,则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扣后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国的法...

    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10:37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离职。 我国法律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

    公司逾期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逾期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3-08-03 05:49

    公司逾期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逾期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劳动合同的签订变得越来越重要。如果公司逾期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向公司主张相应的赔偿。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公司逾期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首先,我们...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09-16 09:39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离职。 我国法律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

    劳动法签合同可以离职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17:35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离职。 我国法律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

    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11-11 02:29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离职。 我国法律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