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业由于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压力大,于5月23通知我5月31日门店关闭岗位调整,可能会调岗调薪(降薪),【【
劳动合同中 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为 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职务、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以及甲方的安排和要求。甲方有杈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机构调整、资产变动、乙方的工作能力、绩效考评结果、身体状况等一种或多种因素,对乙方的职务、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调整,调后根据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甲方亦有权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及工资报酬,乙方对此予以同意和接受。】】参照劳动合同中条款,请问公司在时间通知上是否合理,且我是否必须接受调岗调薪安排?如果不接受算是我违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