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男方因工作需要,贷款买了一辆车,我签了字,这辆车很贵,完全超出了当时的生活水平,因为车是男方在用,贷款也都是男方在还,
离婚协议上也是男方还贷款,19年离婚,男方贷款没还完,21年法院判决这是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需要我们两个人还清所有贷款,前几天我银行卡和微信被冻结,我才查到这所有的事,在这之前我不知道男方没还贷款,也没有收到任何法院关于这个案子的通知,男方现在没能力还,我是单亲妈妈,也没有能力偿还这个贷款。我想问问,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和冻结我的银行账号是不是合理,以及这笔债务我还有没有可能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