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妈被车撞了,对方给了一百块钱我妈以为没啥事就拿了

2023-06-06 15:36发布

你好请问,我妈被车撞了,对方给了一百块钱我妈以为没啥事就拿了,对方走了以后发现耳朵血流不止去医院一看发现耳朵裂了,缝了12针,然后打电话报的交警,交警说这个不属于肇事逃逸然后说我们已经拿了钱就代表已经私了了,我妈受了这么大伤害还没有人赔偿,交警队也不管,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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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回答
杨梓墨
1楼-- · 2023-06-06 08:55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沐曦
2楼-- · 2023-06-06 08:59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不要打电话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网贷类咨询勿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5、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6、生活费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张露丹
3楼-- · 2023-06-06 09:02
去法院起诉
朱信宗
4楼-- · 2023-06-06 09:09
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江泽名
5楼-- · 2023-06-06 09:12
这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吴静波
6楼-- · 2023-06-06 09:17
有必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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