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二婚(对方也二婚)。2o14年对方单位农村信用社

2023-06-06 08:43发布

2006年我二婚(对方也二婚)。2o14年对方单位农村信用社要求职工完成本单位股票认购任务。她无钱。叫我找朋友买。我两位朋友各买5万元,我出资l0万元,共认购20万元。因是内部股,只能写她名字,由她带管。16年分了红,她给我,我再转给朋友。18年我们离婚。当时我口头说把我信用社股票给她。因我在股市有股票。当时写离婚协议的就简单写为`各自名下股票归自已'。因朋友股票虽是她名。但不属于她,也不属于我。当时没提。现她认为也是她的。因朋友钱是交给我的,朋友只问我要。她也知道那10万是朋友的,但她以为是我给她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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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张家源
1楼-- · 2023-06-06 09:15
你好,建议电话向我咨询,这样可以交流得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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