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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是常见的两种违约责任形式。关于这两种违约责任能否并行计算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将全面解析法律适用与实际操作为读者提供关于违约金与逾期利息并行计算难题的详细解答。
利息本质上是对资金被占用的一种补偿。当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时,出借人因资金被占用而遭受损失,利息便成为对这类损失的补偿。我国《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依照约好的期限和数额支付利息的,理应遵循预约的期限和数额支付利息;未约好的,遵循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
违约金,则是对借款人违约表现的一种惩罚。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预约一方违约时理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木有协定违约金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可以按照违约情况请求赔偿损失。”
从法律层面来看,利息和违约金并行计算是有依据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难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借贷双方预约逾期利率的,从逾期还款之日起依照约好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未协定逾期利率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借贷双方预约违约金的依照协定实行。”
在金融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并行计算,关键在于合同的预约。要是合同明确预约了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同时主张且该约好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一般可以一起计算。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途径如下:
(1)逾期利息:遵循合同约好的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违约金:依照合同协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相加不得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这是因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好的逾期利率、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以下是一个关于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并行计算的案例分析: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借款合同,预约借款金额为1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月利率为2%。合同中协定,如乙方逾期未还款,乙方应按照月利率3%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为借款金额的10%。
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方未能按期还款。甲方向法院提起诉讼,须要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借款合同中关于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协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并行计算。依照合同约好乙方应支付逾期利息10万元(100万元×3%×6个月),违约金10万元(100万元×10%)。 法院判决乙方支付甲方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共计20万元。
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在性质上并不冲突,能够并行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借贷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好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途径及标准。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约好。只要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之和不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能够并行适用。通过对法律适用与实际操作的全面解析本文为读者提供了关于违约金与逾期利息并行计算难题的详细解答。
编辑:逾期资讯-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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