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4、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5、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二、森林公。《宪法》第十条第二款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对宅基地的性质做了一致的规定时限是什么意思,没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什么是定时限,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土地违法案件的相关问题 (一)土地违法行为的概念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一是实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举证期限延长,重大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调查期间采用技术侦查措施延长时限,发现被调查人有新的违纪行为的,自发现之日起,管理部门重新计算案件调查时限。 政纪案件:办案期限自立案之日起算土地违法案件六个该,日内至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之日终止,应。2、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 3、立案; 4、调查取证; 5、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 6、案件审理; 7、作出处理决定; 8、执行; 9、结案; 10、立卷归档。 三、时限。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 一、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导读: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复杂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完成时限,送达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结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