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Shareholders’Representative Action),又称为股东派生诉讼(Shareholders’Derivative Action)或第二级诉讼(Secondary Action),最早。双重代表诉讼可以形象地说成是股东的股东提出的代表诉讼。双重代表诉讼是企业集团法的重要制度设计之一,美国和日本等国家都明确支持双重代表诉讼,甚至一些国家有条件第允许提出更多层次的股东代表。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异同点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异同点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利益冲突是指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侵害人法律责。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形成于19世纪初的英美法系衡平法,该项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足股东代表诉讼,更为平衡制约董事会权。
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和联系
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和联系华东有色公司股东会年度会议关于解除上诉人股东资格的决议已经生效。因此,一审裁定以上诉人在本案中丧失了股东资格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实践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提要: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19世纪初英美国家首先在衡平法上创设,目的是为了以一种程序保障机制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免受把持公司机关的人员的间接损害。20。
论述公中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论述公中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解释(四) | 解读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一、前言 股东代表诉讼作为一种替代救济措施,提供既是落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信责任的法律机制,也有利于保护。为了充分发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功能,我国在导入该制度时,既要设计出预防原告股东滥诉的适当机制,如代表诉讼原告资格、前置程序、诉讼费用担保以及败诉原告股东的责任等,又要采取相。
第一部分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概述,主要介绍本人所了解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相关概念,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起源,以及本人所理解的该项制度的现实意义等基本问题。 第二部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对股东。新修订的公第22条、第152条、第153条等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诉讼,从而全面启动了以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为基本内容的股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