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政治与法律0 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两面性” 熊沛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杨凌 H 2100) 【摘要】文章指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具有 “两面性”。分析了。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刑法规制问题论纲 阴建峰刘雪丹 【摘要】:尽管互联网股权众筹具有重大的创新价值,但这一新型融资模式却天然地蕴含着刑事风险。股权众筹异化现。
摘要: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其突破了传统金融的法律规制及监管体系,也因此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和问题。本文拟通过介绍众筹的概念与发展,以国内。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积极意义众多、创新价值巨大,法律尤其是刑法的过度介入势必会阻滞甚至扼杀该种金融创新方式.我们一方面应健全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众筹涉及到的法律,对。
[摘要]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各行各业也发展迅速.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下,证券互联网金融也不断发展刑法规制是什么意思,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行为逐渐增多.鉴于此论网络暴力的刑法规制,慈善论文对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行为刑法规制。但是众筹网官网刑法的原则是,行业在互联网众筹平台上,由于项目发起人和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筹融资一方面使得发起人因不了解投资者对众筹产品偏好的高低而带来逆向选择。另一方面,使。
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刑法规制 与金融犯罪有关的罪名主要集中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五节“金融诈骗罪”。2013 年项目众筹平台,国内首个。9、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刑法规制问题论纲(阴建峰刑法规制什么意思,刘雪丹) 10、科技发展、治理挑战与刑法变革(叶良芳) 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 11、《民法总则》规定的虚假民事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