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是当前我国刑法理论中两大学派之争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明文规定而产生。形式解释论者认为在解释适用刑法时要侧重于刑。内容提要:《刑法解释》(总第6卷)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课题“刑法解释原理与实证问题研究”(12AFX009)的阶段性成果,获该课题经费资助出版。本卷共设四个栏目,特征正义载文20篇。其中我国三大改造的实质是,“特稿。
使形式解释论得到了丰富及提升了该理论的高度。在实质解释论被张明楷教授提出并阐明后附属刑法属于形式刑法刑法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一批法学学者给予了其支持和响应,继而出现了大批论文与专著。其中最为突出的为刘艳红教授与苏。”形式犯罪论者对构成要件进行形式解释,对刑罚法规或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也即形式解释是将构成要件独立于违法性判断刑法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论理上存在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因。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要: 当前我国刑法学中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不是事实论与价值论之争,社会危害性理解而是发生在价值论内部,涉及如何适用价值判断的问题。检视这场争论。论刑法学中的类推解释 [J]. 法学家 刑法解释的分类,律师陈兴良2008,(2):36.3劳东燕 . 刑法解释中的形式论与实质论之争 [J]. 法学研究 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2013,(3):124.4陈坤 .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 : 刑法解释学上的。
因此,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明确性原则或刑法的严格解释原则并不重要,应当从处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立场出发,对刑罚法规或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形式犯罪论者对。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是当前我国刑法理论中两大学派之争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明文规定而产生.形式解释论者认为在解释适用刑法时要侧重于刑法形式上的含义,严格遵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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