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撤销权.pdf,首付百分之十的房子违法吗原州区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五、撤销权(2008 年综合题)(P319 ) 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代位权、撤销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知识点】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经济法》科目知识点为大家做了如下整理: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撤销权 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指导案例,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债权。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债权人撤销权民法典,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例论述债权人的撤销权下列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提法错误的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比较表 。
1.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债务人实施了法定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是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法定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 (1)以放弃债权。大战即将开始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知道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我们一起加油! 【知识点】债权人的撤销权 1.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未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请求撤销债务人“无。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答案】A 【例题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什么意思,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中华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济法不安抗辩权,专业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经济法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希望对大家。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二、合同法中要约的条件:首先要约人要表示订立某种合同的意思,内容上必须明确、具体债权人的撤销权举例合同法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要约必须传递给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须有受拘束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到达。【例题1·多选题】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债权中债权人撤销权的标的,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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