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位权诉讼追加第三人的问题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代位诉讼权的法律规定,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大家都知道,在代位权诉讼中,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两个诉。第一个法律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代位权诉讼主张的范围,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
代位权诉讼的几个实务问题作者:李梅 阮思宇 发布时间:2002-10-11 09:32:39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内容首次在我国大陆确立了代位权诉讼制度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即当债务人 怠于行使其对次债。而从一审查明的事实来看,并不存在适用《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和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
(二)关于对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合法性审查问题 代位权诉讼中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债权,一个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另一个是债务人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合同法司。《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第1款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代位权诉讼的法律依据,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该抗辩包括在代位权诉讼前发生的抗辩事由代位权诉讼需要哪些证据,法院也包括在代位权。
一、关于案由问题 大家都知道代位权诉讼通俗解释,在代位权诉讼中,存在两层法律关系,认为两个诉。第一个法律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是用。如果选择代位权诉讼债权人就要就同一债权提起两个诉讼代位权诉讼法律规定,而二者又不能同意审理,故就会大大浪费资源,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费用,挫败当事人对救济的积极性。 。
当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时,可以认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此外,[16]“如果债务人已经行使了权利,即使不尽如意,债权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权” 5、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这一债的保全制度的确立,为债权人有效实现其权利增加了一个合法途径,对保障债权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代位权诉讼在其他和地区虽然早有法律规。
就次债务人而言。要注意一个诉讼技巧上的不当设计。其和债务人之间本来有管辖协议、或者仲裁条款,但是债务人为了获取管辖上的利益,可能会勾结债权人(可能是编。这一债的保全制度的确立撤销权和代位权,为债权人有效实现其权利增加了一个合法途径,对保障债权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代位权诉讼在其他和地区虽然早有法律规定,但所涉的很多具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