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国现存的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应借鉴外国公司立法的成功经验加以完善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意义和目的,本文拟对这一问题略作探讨。 一、我国公关于债权人权益保护制度之不足 我。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张倩玉 〔北方民族大学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摘要如何在公中规定债权人的保护制度一直是各国公十分关注的问题债权转移的法律规定, 因为它不仅仅关系到公。
二、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对债权人保护的现状 在我国,无论是《公》规定的强制清算还是《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法律规定,都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遗憾的是,在实。【摘要】:一人公司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公司形式,其最初是以事实而非法定形式存在。一人公司的特殊性,打破了传统公律制度理论,同时,也使传统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运而生,从属目的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新《公》规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摘要:2013年出台的我国公正式确定了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制度,公司股东在认缴制和有限责任的双重保护下,投资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刺激。而与此不相对等的是。
我国公只规定了清算人(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却没有明确规定清算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些公司借解散之名。[4]有观点进而提出劣后债权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对此存在法律漏洞ConditionUmis,为了更好地保护保证人,宜对相关法条进行漏洞填补,扩张解释出法定债权让与的含义。[5] 但是本文认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得益于《担保法。
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大律师网 2015-01-14 100人已阅读 导读:公司无时不与其它社会经济主体发生广泛的经济联系,其中大量的是民事法律中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一般法律体系中对债权人的保护主要从契约责任角度来救济,对公司债权人也不例外。但由于公司机制的特殊性,一般债权人保护的理论已经不足以保护公司债权人,应该建。
论债权人的代位权论文
论债权人的代位权论文管理玉制度㈣8聒溯l黝9瞄论一人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提要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侩》借鉴了国外公司立法的经验,引进了一人公司制度,使其纳入到了法律的规制。可能会将资本认缴制客观上变回实缴制,导致立法目的落空;同时,应当注意发挥商事法律制度维护交易安全的整体功能,在公、合同法等提供的保护手段之外,挖掘。
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
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当前,我国学者在对公司债权人保护问题论述的过程中多从公司正常存续的情况下,从公司资本制度、管理层对公司的勤勉信义义务及股东对债权人的直接责任制度等方面。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内容提要 如何在公中规定债权人的保护制度一直是各 国公十分关注的问题,因为它不仅仅关系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问题债权转移的法律新规定,而且涉及到整个社会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