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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何理解认缴制下《公解释三》第十八条中的 “未履行出资义务”【问题的提出】笔者在承办破产案件过程中2022年新公修改2019年公解释三,相关有债权人提出追究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企业破产前转让股权。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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