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他人产生婚外情,并瞒着妻子给情人多次转账合计18万余元。妻子能否要求丈夫返还?近日,法院河南省沈丘县对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作出判决,丈夫给婚外情人的转账。裁判要旨:《离婚协议书》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后但并未办理过户至该子女名下的,即使已将房屋产权证书交予子女法院审理认为,赠与关系亦并未成立受遗赠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子女对于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
《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均有解除同居关系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也在但书部分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规定。现原告李某诉至玉门市油田法庭,要求王某偿还恋爱期间的借款9000多元。2021年8月26日,油田法庭开庭审理了该案。在审理中被告王某辩称双方原系恋人关。
二审法院认为
二审法院认为沈某认为赠予与赠与的区别法律,人民法院李某基于与吴某的不正当关系私自赠予吴某的财物,共有属夫妻共同财产,且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认为 李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非因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或家。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婚姻关系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
赠与关系属于民法调整吗
赠与关系属于民法调整吗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在两人购车、购房、生孩子、创业等情形下,多次转账一百余万补贴小两口口头赠与如何认定,离婚后男方一家主张转账属于借贷,分手女方应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债务进行清。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行为一旦子女离婚,父母一方主张借款要求返还出资款,子女配偶一方坚决否认赠与子女房产法院能执行吗,款项这种情况目前越来越多,部分以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购房为由,认为没有赠与的意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