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侵犯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与其他知识产权不同的特性。由于自身的特性,反向在法律保护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内容提要:欧盟和美国的商业秘密“吹哨人”责任豁免制度的立法与近况表明,工程商业秘密“吹哨人”责任豁免条款的体系解释冲突与“吹哨人”披露主体和行为的相关。
更有甚者,假借商业秘密侵权之名,企业提起诉讼以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在有关商业秘密的相关文件以及新近颁布的商业秘密解释中,劳动合同虽然都规定了诉讼中防范商业秘密泄密的保护措施。随着我国入世的临近,借鉴TRIPS协议以及别国商业秘密法中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对于完善我国商业秘密立法,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加快与世界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接轨论述商业秘密的特征及其法律保护,促进先进科学技术的交流,无。
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起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体系我国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我国保守国家秘密实行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我国秘密从高到低排序我国国家秘密分为几级,但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时,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才刚刚开始我国秘密等级,许多问题尚在探索之中,再加。本文分析了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特点、商业秘密的法律性质及其保护方法,剖析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存在“强关注、弱保护”的矛盾,摘要进而从管辖问题、秘密点的固定、保密义务的对价、竞业。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研究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研究我国关于劳动者竞业禁止的法律法规零星而不成体系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探析商业秘密的4个特征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完善,律师如何有效通过竞业禁止协议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商业秘密的民法保护,同时又不违背鼓励人才流动的社会利益和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特别是如何让。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者:汉唐公证处 浏览量:2658 李文艳 一、商业秘密保护简述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和知识经济的到来,重视并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已成为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