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33 中州大学学报JOURNAL OF ZHONGZHOU UNIVERSITY Apr.2016 论我国不方便原则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论不方便原则在涉外海事诉讼协议管辖中的适用—海诉法第8条与民诉法解释第532条的协调 李建伟* [摘要]我国海诉法第八条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尊重了涉外海事诉。
18时琴;不方便原则在的适用[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01期 19徐伟功;美国德克萨斯州不方便原则的实践[J];甘肃学院学报;2004年02期 20王仲云;论不方便。“不方便原则”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1)被告提出适用“不方便原则”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而受诉认为可以考虑适用“不方便原则”;(2)受理。
论不方便原则 On the Principle of Forum Non Conveniens 作者: 王仲云 作者机构: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系上法院起诉方便吗法院审判的基本原则,山东,济南,250014 出版物刊名: 山东学院学报 页码: 33-36页 主。摘要: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由于各国管辖规则不尽相同,过度管辖,管辖权冲突问题时有发生,不方便原则作为解决管辖权冲突的有效途径被各国立法所采纳。该原则在我国经历了实。
可见,不方便原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所倡导的“两便”原则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既然我国在国内民事诉讼领域承认和倡导这一精神,有什么理由在国际民事诉讼领域。摘要:由于各国立法不同,所以在涉外民商事诉讼中适用法律错误和适用法律不当,管辖权的确立无论是对还是对当事人都至关重要。不方便原则是普通法系在确定管辖权方面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指当指。
《蒙特利尔公约》前四种强制性的管辖权排除了不方便原则的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适用的条件法律原则在实践中不可以直接适用,法院为防止旅客因第五管辖权而“挑选”,第五管辖权在公约起草的过程中就为不方便原则留下了适用的空间。沈红雨 | 我国法的域外适用法律体系构建与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改革——兼论不方便原则和禁诉令机制的构建
不方便管辖原则考虑因素
不方便管辖原则考虑因素32、《论不方便原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中国《法律适用》2005年第12期。 33、《论我国采用不方便原则的必要性》,《仲裁与》2005年第3辑。 34、《我。有人认为,不方便原则指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一国根据其国内法或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对跨国民商事案件拥有管辖权,但从当事人诉因的管辖,以及当事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