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薛某的请求。公司不服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为由做出了不予受理的通知。这个案例中的标的额只有2800元,远远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新解释48讲: 新旧解释差异对比讲解
关于一裁终局中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理解,最高法 院于 xx 年 1 月 26 日作出如下回复: 对最高人民法院。3.案涉仲裁裁决的数额已超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远征公司对此亦予以自认什么是一裁终局,故其不属于“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一裁终局范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该案为一裁终局案件一裁终局的适用范围0,遂决定将该案予以注销,如单位不服劳动仲裁,应向中级起诉要求撤销裁决。什么是一裁终局?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
综上所述,商事仲裁“一裁终局”的根基不能动摇,仲裁庭的裁决书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一裁终局案件,仲裁委员会自身不享有裁决权,更不享有撤销仲裁庭裁决的权力,就连仲裁委。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一裁终局后不服怎么办,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 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
由此,劳动者确定了我国劳动争议一裁终局的的法律制度,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供执行,用人单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调解仲裁法》、《办案规则》以及解释没有相关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纠纷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规定,“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
一裁终局的适用情形
一裁终局的适用情形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用人单位如果不服,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一、两类特殊劳动争议属于“一裁终局”案件。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