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26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所。
劳动合同法39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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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网——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 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按照现行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是什么内容,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员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项、第39条第五项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中华人民共和国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应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即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