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土地产权管理浙江省国土厅 自然资源厅,农村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浙江省农村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综合保证土地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现就规范土地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土地登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6]48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土地。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25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垦造耕地项目管理、规范补充耕地指标统筹。
发布: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浙土资发[2007]39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推进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规范具体操作,省厅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经厅。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全面、全程监督管理,促进各项建设用地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92号,以下。文件名称: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环发。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摘要:浙建〔2018〕3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依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厅 文号:浙土资发〔2011〕62号 颁布日期:2011-11-17 失效日期:暂无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婚姻家庭浙。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知识部门省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起草了《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法律法规现将征求意见稿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全文公布浙江省国土自然资源厅,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