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刑法238条第二款理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历史沿革 修正案(一)对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详细,(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人民法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 刑法典 - 目录 ] [ 第11/95/M号法律 ] [ 第58/95/M号法令 ] [ 刑法典第1至100条 ] [ 刑法典第101至200条 ] [ 刑法典第201至300条 ] [ 刑法典第301至350条 ] [ 刑法典 - 词。
《刑法修正案(九)》有何新规定 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一、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法二百六十六条,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十一、删去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十二、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八)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九)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刑法398条规定是什么,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八、将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修改为:“在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