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篇)在上一期的文章中涉外仲裁审查案件的规定,我们介绍了报核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其特点。原有的报核制度(即报告制度)虽然在统一仲裁审查标准、保证涉外仲裁裁决和仲裁协议效力方。问题研究 86.重庆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研究 87.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研究 88.重庆地区涉外仲裁审查研究 89.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研究 90.“一带一路”背景下重。
商事仲裁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是否已成为现代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与民事诉讼相并行的重要制度。本书选取了241个典型商事仲裁案例涉外仲裁机构一般是,程序上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仲裁审查。十九、关于仲裁审查程序的其他问题 二十、关于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参照适用 涉外商事部分 一、关于案件管辖 1.【排他性管辖协议的推定】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
正确行使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机构的支持与监督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商事仲裁作为国际经济贸易领域最重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平衡仲裁的意思自治和国家主权的必要介入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国际商事仲裁条约或国内。
004.仲裁协议效力有效性审查 005.审查认定仲裁协议无效的三项主要事由:非仲裁范围、行为能力、胁迫手段 006.未申请仲裁时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007.国内仲裁协议效力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仲裁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报核问题规定》),对仲裁审查案件的上报类型、上报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的审查是针对以下哪方面的问题,不但。
跨境仲裁裁决审查之比较 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涉外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涉外仲裁的法律适用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查的事项主要有什么,交易大量增加涉外仲裁机构,商事关系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由于仲裁自身的优势,各国国家立法和机关普遍确立了鼓励和发展。(以下简称审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
报核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裁定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其内仲裁和涉外仲裁,我国非涉外涉港澳台的仲裁审查案件需上报高级法院审核后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方可依照高级法院审核意见作出裁定。需上报最高。为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商事仲裁审查工作,规范审查程序,统一审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