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 强制性产品认证 制度变迁 域外认证制度 政府规制近日,宝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全面保障强制性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认可条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检查中,严格按照分局《关于开展央视“315”晚会曝光问。
认证机构和为其服务的指定检测机构、检查机构的名录及其工作范围; (九)公布获得认证的产品及其; (十)审批特殊用途产品免于强制性认证的事项; (十一)指导各地质检行政。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与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3c强制性认证证书,企业切实维护、社会与公众利益,根据《中华 共与国。《质量与认证》杂志社官方澎湃号 2021-11-04 21:26 据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点击表中蓝字可查看详细规则介绍)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国家强制认证管理条例,认证君转发。
强制性认证有哪些
强制性认证有哪些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90号令政府强制采购环境认证产品,国家发布了《中华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虽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法律位阶较低3c和强制性认证ccc强制性认证查询,仅属于规章,但却是我国第一部正式起用“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这一称谓的法律规范。 2003年出台。
中华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释义中华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释义六十七条中华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释义第六十七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强制认证范围,擅自出厂、销售。你局所属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现批复如下: 《中华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总局第117号令)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5月26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相关强制认证证书。经进一步调查,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行政监管”查询,上述三台灭火器未经强制性认证。威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