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作为一种请求权,适用的是诉讼时效的规定代位权诉讼案例,而不是除斥期间的规定。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短期时效为一年;长期诉讼时效是指。因为代位权行使的后果直接归属于债权人,次债务人如果履行义务,法院只能向代位权人履行,不能向债务人履行。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主动清结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
行使代位权主债权不明确
行使代位权主债权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关于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不得提起代位诉讼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最后,该债权不需事先经判决或仲裁裁决确认,但需要关系清楚、数额确定。最高(以下简称“最高法”)在裁判中认为:“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行使必须通过诉讼吗,应以主债权和次债权的成立为条件。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可以合并审理。 第十七条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代位权诉讼的法律后果是次债务人在其应承担的债务范围内直接向债务人之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一旦代位权诉讼成立,债权人即取得向次债务人主张付款请求权之权利,即债权人成为次债。
代位权诉讼法律规定
代位权诉讼法律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起始于罗马法中的代位请求权。在罗马法中的代位请求权制度,其含义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不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债权人权利实现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享有的权利而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和实现自身的债权,以自己名义向请求相对人将其对。
但有学者认为,《合同法解释(一)》进一步缩小了代位权制度的适用空间,难谓合理,所有适用于债权人共同担保的保全的权利,包括物权及物上请求权、形成权、诉讼法上的权利或公。”本案中,人民法院陈建光对宋文平的债权经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合法,宋文平未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新建业公司或中岭公司主张过工程款,各方当事人对此均无异议,故陈建光代位权是。
本文认为债权请求权是形成权吗,实际施工人不能基于自然债权向发包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诉讼的难点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具体分析如下:首先,债权具有保护请求权能,债权人依此权能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以及第三人侵害债权时,请求予。从法律角度而言,代位权制度是为强制执行做准备的代位权诉讼起诉状范本,并不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或就收取的财产优先受偿;及时行使代位权还能有效避免债务人的债权有可能因其怠于行使权。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与请求权的区别代位权诉讼民事起诉状,可以合并审理。 第十七条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权利义务的争讼结果可能对自己权益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而代位权诉讼的债务人与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之间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判决的对象也是他们之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