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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疫情够刑事犯罪吗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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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从本月起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了!

一、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作证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经法院查证属实。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电子数据范围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当事人提供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保全电子数据的要求和电子数据审查判断规则,完善了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体系。这些电子数据有哪些呢?新实施的规定细化了电子数据,包括5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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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检察院多少天能到法院受理

案件到检察院多少天能到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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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请求审查什么内容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请求审查什么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第二百五十九条 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可以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并制作笔录附卷。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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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聚众打麻将怎么举报

可以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对于聚众打麻将行为,在各地颁布的《关于严惩危害疫情防控行为通知》,应当属于危害疫情防控行为,需要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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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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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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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的上诉流程是什么

公司拖欠工资的上诉流程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写起诉书、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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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看守所地址 深圳宝安区看守所电话 乘车路线

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地址:宝安区西乡镇九围居委会康桥书院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看守所地址:宝安区西乡镇九围居委会康桥书院旁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电话:0755-29914505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看守所电话:0755-29914505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看守所地图:(因地图上没找到宝安看守所的标志,下图以旁边的康桥书院替代) 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附近公交站台康桥书院如果您计划乘公交车去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看守所,请在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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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提审大概过程是是什么

一、看守所提审大概过程是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要有提讯证,并且不得产于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第二十条 提讯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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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会构成刑事案件吗

一、财产损害赔偿会构成刑事案件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损坏财物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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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启动刑事再审案件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启动? 所谓再审程序,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的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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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复核的程序: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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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超期羁押怎么办

逮捕后超期羁押怎么处理?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相关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第75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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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吗

小额诉讼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吗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度,所以对小额诉讼的判决裁定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 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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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有哪些特性,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什么

一、证据有哪些特性诉讼证据都有三大特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二、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什么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任何案件事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发生后,必然会在客观外界遗留下某些物品或痕迹。这些事实以及它们同案件事实的联系都是客观的。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但这不意味着有关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一定是客观真实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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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刑事附带民事怎么收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因此,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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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规定简易程序的,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法律是如何规定简易程序的,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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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无法杜绝犯罪现象的发生,而在我国,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强制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 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无法杜绝犯罪现象的发生,而在我国,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强制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所谓的刑事强制措施指的是刑事措施的强制措施,它通常为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式。但刑事强制措施并非仅有一种,下面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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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诉讼中止

哪些情形可以诉讼中止(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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