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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道路交通事故之精神损害赔偿

内容提要: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事故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居高不下,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及理解适用的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正确认识和理解道路交通事故之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保护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据交管部门统计,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万起,造成8.2万人死亡、3.8万人受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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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60岁赔偿金额是多少钱

车祸60岁赔偿金额是多少钱《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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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存在的医患问题有哪些

一、生活中存在的医患问题有哪些 ①政府投入不足:卫生总支出占GDP的标准是衡量一国卫生投入的重要指标。世卫组织认为此数据的最低标准是5%。我国卫生总支出比例偏低,甚至低于非洲一些国家.政府的投入不足是长期的投入不足,个人付费比例偏高 ②医疗资源分配不均: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村入口涌入城镇,相应的配套设施却比较滞后。以北京市为例,城6区集中了北京市三级医院数量的91.04%,入口占了北京市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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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的工伤谁负责

【案情简介】 新余一家建筑公司承包当地一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并经多次转包。 2011年3月24日,一施工人员在干活期间,因不慎摔下导致腰椎压缩性骨折等伤害。之后,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建筑公司不服气,向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之后又状告劳动部门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几经波折,当地政府和法院均认定施工人员的工伤赔偿责任应由建筑公司买单。 【分析】 一、建筑工程层层转包,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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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是否可以协商私了

肇事逃逸是否可以协商私了 造成犯罪的不能协商私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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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市场秩序,维护乘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的编制、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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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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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医生无证,出现医疗事故,应当怎么处理?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牙科医生无证,出现医疗事故,应当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导读:有粉丝在小程序上咨询牙科医生没有牙科证,发生了医疗事故,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作为医生,没有相应的资格证;病人怎么敢放心把自己交给你治疗呢?毕竟医生担负着救死扶伤的义务。不管是什么医生,都对患者的健康有着重大的影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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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名称都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名称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为:医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站、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中心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者认可的其他名称。 医疗机构可以下列名称作为识别名称: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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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

一、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 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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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停运损失吗

应该说,该交警的观点是错误的。 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并没有将车辆停运损失纳入赔偿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中指出:《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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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车祸死亡的雇工名叫张-勤,是一个外地来沪打工者,他在凌某开设的装潢店内工作。一天傍晚,他驾驶店里一辆有动力装置的无证三轮车外出送货。返回途中行驶至莲花路时,与一辆小客车相撞不幸死亡。 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双方存在相等的过错行为,小客车司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而张-勤驾驶的动力三轮车无牌无证,双方对这起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因小客车是投保车辆,保险公司承担了份内的理赔款,另外的20万余元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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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

怎么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给予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提出两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所提出的,其 不服 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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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 (2004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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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索赔方式有哪些

什么是保险事故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事故,是指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5款规定: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亦就是说;保险事故即指保险人依保险契约所负责任之事由,亦即保险人应负担之危险。 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索赔? 1、保护好现场。以最快速度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法》第56条规定:保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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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会收取费用吗

一、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会收取费用吗 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有两种方式: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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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失误一般赔偿多少

医疗失误一般赔偿多少医疗失误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是赔偿以下这些费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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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轻伤后逃逸是否构成犯罪

一、交通肇事致人轻伤后逃逸是否构成犯罪 这个是算的,如果说是只是轻微划伤人没并没有走,也没有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双方和解,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并不牵扯任何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规定 1、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且是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相反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再有对于将人送往医院的,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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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要赔折旧费吗

肇事逃逸要赔折旧费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赔偿中一般是没有折旧费的,只赔偿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如修车费、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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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全责雇主用赔偿吗

司机全责雇主用赔偿吗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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