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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的性质是什么

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指当事人在约定仲裁、仲裁程序和适用法律方面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约定行事。例如,当事人可以自己约定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员人选、适用的法律等等。这是仲裁最重要的原则,它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出发点,表现在各国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都明确规定给予当事人这种自治的权利。但是,当事人的自治权又是相对的,它跟自愿权不同,自愿权是绝对的。当事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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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合伙财产如何处置

外国合伙财产的处置 1.国际社会的几种规定: ①根据《美国统一合伙法》,合伙财产不具有可转让性。合伙人在合伙中可转让、出售、抵押的权益仅是合伙人享有的合伙利润和承担合伙损失的份额及可分配的权益。 ②台湾民法第683条规定,合伙人非经他合伙人全体之同意,不得将自己之股分转让于第三人。但转让于他合伙人者,不在此限。 2.学者观点 学者沈四宝、张-丹赞成美国法中合伙财产不可转让的规定。他们认为美国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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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怎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需要以下条件: 1.我国与被申请国之间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双边条约,或者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裁决的内容或者两国之间具有互惠关系。 2.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是依符合仲裁法或者当事人选定的仲裁规则规定的仲裁程序作出的,也就是说,涉外仲裁裁决的作出程序是正当的。 3.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必须是已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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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因商事交易而产生的具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仲裁。外国仲裁裁决,指的就是外国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和条件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大多数仲裁裁决是能够得到自动履行的,但是也存在着败诉方不愿履行裁决的情形,此时胜诉方除了对败诉方施加商业上或其他方面的压力以促使其履行裁决外,还可通过求助于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手段迫使败诉方履行裁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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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的修改与完善

此外,关于国际仲裁,未来的仲裁法还应增加如下规定: 1.关于仲裁协议准据法。仲裁协议也是一种合同,无须特别规定而准用一般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是可行的,事实上,确有很多国家的仲裁立法像中国1994年仲裁法一样,没有单独规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但鉴于中国基层法院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及该部仲裁法生效后的实践,没有明确规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常常导致一些法院无所适从或以此为竞争管辖权的借口。近年来,中国最高法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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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

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不同 涉外仲裁是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海事等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与国内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一、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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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惯例涉外仲裁

仲裁的重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各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可以自行约定或选择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适用法律、裁决效力以及仲裁使用的语言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既是仲裁的主要特点,也是仲裁的优势,仲裁的其他特点和优势有:当事人有权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仲裁员:仲裁审理的非公开性;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以及程序简便,结案较快且花费较少。 以仲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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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仲裁的监督机制及其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第一种意见认为:中国《仲裁法》中关于涉外仲裁监督的上述现有规定,是与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仲裁监督的规定一致的和互相接轨的。鉴于《民事诉讼法》是当前中国法院处理一切民事商事诉讼法的一大基础法,其法律位阶应当高于《仲裁法》,因此,尽管《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仲裁监督机制的现有规定可能存在某些有待修订之处,但在对它进行修订以前,《仲裁法》的同类规定必须与它完全保持一致,不宜有差异,更不容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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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为正确执行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称纽约公约),现对人民法院依照《纽约公约》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人民法院受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预收人民币五百元。 二、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应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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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能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吗

外国企业能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吗 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发行债券有关问题,证监会表示,根据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不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试点初期,试点公司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遵照以上法律法规办理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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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申请外国的专利该怎么办

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就是在提交相应的中国专利申请一定期限内(发明为12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6个月)向拟申请国家提交以该中国申请为基础的国家申请。而按照PCT规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请称为国际申请,可以一次指定向多个条约成员国提出申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提出PCT国际申请费用更低、程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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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是怎么规定的

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是怎么规定的《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八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十九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第一百条外国人、无国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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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审理原则

责任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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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案件应如何执行

本市某化工厂(简称A厂)于2003年10月与英国某贸易公司(简称B公司)签订双方合资组建化工有限公司(简称C公司)的合同。合同规定:合资公司总投资额为1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80万美元,A厂出资50万美元,B公司以30万美元的进口设备作为投资。注册资本由合资双方按其投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合资公司经批准成立后,A厂向银行贷款420万元人民币,于2003年12月划入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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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韩整容成植物人,涉外医疗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赴韩整容成植物人,涉外医疗纠纷哪个法院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韩国整容出现人身损害造成植物人的,如果合同在我国签订的,可以由我国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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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新入伙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是否承担

1.国际社会的几种规定: ①采用该规定的国家有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国。意大利《民法典》第2269条规定:新加入合伙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对加入合伙以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②依据加拿大民法,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大多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2.学者观点 有的学者赞成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一样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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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院判决是否具有我国相同效力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是指承认其具有同本国判决相同的效力,其在于防止判决一方当事人在外国就相同事实在相同当事人之间提起新的诉讼。外国判决的执行,是指在承认的基础上对需要执行的外国判决根据一定的执行程序予以实施,其在于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判决权利得以实现。 因此承认与执行两者既有联系又相互独立,承认是执行的前提,不予承认就谈不上执行的问题,但承认又不等同于执行,执行外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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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项包含的法律关系为涉外法律关系的仲裁。包括仲裁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国的等。涉及港、澳、台地区的争议,比照涉外纠纷处理,所以也属于涉外仲裁。 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区别对待,所以区分涉外与国内则是非常重要的事项。众所周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员会如北京、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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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分为哪几类

1、普通仲裁。2、特殊仲裁。3、国内仲裁。4、涉外仲裁。5、国际商事仲裁。6、机构仲裁。7、临时仲裁。8、友谊仲裁。9、依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