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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的分析

南昌县向塘镇浃溪村民委员会及胡-义付等三十九人 诉南昌铁路局、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 一、污染损害的发生 2001年6月20日,向塘镇黄堂村委会村民胡-义付发现自家饲养的183只种鹅,在河内放养时被回水湾河面上的油污污染,被污染的种鹅全身羽毛都变成了黑褐色,不愿进食,且不断撕毛,随后不断有163只死亡。胡-义付顺着油污污染的水面逆流而上,发现污染源来自向塘机务段的一个排污口。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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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立法最新消息

1.网络暴力立法最新消息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网络安全,强烈要求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许多议案、建议,呼吁出台网络安全相关立法。 为适应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1月7日上午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将于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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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的隐私发到网上怎么办

一、把别人的隐私发到网上怎么办(《民法通则》于2020.12.31失效)是违法的,《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 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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拴着的狗咬伤人主人要负责吗

拴着的狗咬伤人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案情: 原告系从事货物运输业车主。2008年4月9日,原告受被告委托运输货物,当天下午3时许,原告驶车将货物运送至被告公司内,刚下车不久,即被被告用铁链栓养在公司内的犬咬伤左膝,当即被告派员将原告送往医院治疗。事后,就赔偿一事双方协商未成,原告诉诸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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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护士与患者隐私权有什么关系

一、门诊护士与患者隐私权有什么关系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治疗护理的需要,可能会知道患者的一些隐私(诸如个人家庭及个人经历的不幸与挫折、婚姻恋爱及性生活的隐私、私人财产等)。护士在疾病诊治过程中的特殊地位,有很多机会触及患者的隐私。但目前因多方面的原因,患者的隐私权保护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患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事例时有发生。医疗护理活动中可能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表现:(1)有关患者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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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的判决书是怎样的

财产损害赔偿的判决书 原告刘-爽。 原告林-俭。 委托代理人张*岁,**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亮,**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常*普。 委托代理人米*华。 委托代理人李*旗。 原告刘-爽、林-俭诉被告常*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9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爽、林-俭及其委托代理人张*岁,被告常*普及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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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别人隐私权怎么判

侵犯别人隐私权怎么判 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因此他人有不得散布的义务。散布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的,是违法侵权行为,应依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 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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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校园欺凌,还手合法吗

受到校园欺凌,还手合法吗学生遭受到校园欺凌后,学生还手是为了自卫的,是属于合法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防卫过当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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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环境民事责任

【摘要】法律规定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意味着政府承担环境安全保障义务。政府违反这一义务不仅应承担行政责任,而且应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类型包括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直接由于政府决策失误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导致环境污染或破坏发生或加剧时,政府应该直接对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政府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污染者造成公民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政府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即当污染者无力承担或者找不到责任人时由政府承担赔偿责任,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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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误导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网络广告误导消费者怎么维权网络广告存在误导的行为,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造成影响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投放者或者经营者先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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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司机偷拍女乘客并发微信群,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罚

侵犯肖像权如何处罚该名乘客可以要求赔偿。【事件经过】由于在运营时偷拍女乘客并将照片发布在微信群,宁波余姚市一名滴-滴快车司机4月18日被滴-滴方面永久封禁账号,并罚款1000元。从打车软件滴-滴运营方**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获悉,滴-滴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司机陈先生,他承认偷拍了女乘客并发到微信群。4月8日,网友她纷繁在新浪微博发消息称:她月初加入名为FM666之优步滴-滴的微信群,里面有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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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和法律程序

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和法律程序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一、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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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森林防火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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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即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性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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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肖像权侵权责任

网络肖像权侵权责任是什么 停止侵权,赔偿以及道歉。 只要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确实有侵权行为存在,那么就可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一般网络侵权证据不好取,你要把网络上的证据用别的载体固定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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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污染环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他们的共同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 二、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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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相对应措施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出的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的通知,包含被侵权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等内容的,即属有效通知。 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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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侵权民事诉讼问题

一、环境污染侵权诉讼时效 1、三年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可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三年。这里的问题就在于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的规定于受害人不利。如前文所述,环境污染损害有间接性、潜伏性、长期性、遗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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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必要共同诉讼对当事人的追加是怎样的

共同侵权必要共同诉讼对当事人的追加 【基本案情】2014年3月29日,被告某电气化局**公司所属的设备管理租赁中心第9603号作业车在执行**秦稷粮业科技有限公司专用线调车时,将横跨铁路的、属于中国移-动某分公司、中国联-通某分公司所有的通信线被挂断,同时导致悬挂于钢缆两点的水泥电杆折断,通信线缆坠落,致原告郑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郑某某被送往陕西中医学院XX附属医院,被诊断为:重度闭合性颅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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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背后说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吗

一、在农村背后说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吗(《侵权责任法》于2020.12.31失效)属于侵犯隐私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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