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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了1941篇文章 ·12006个问题 · 0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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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别人的照片是侵犯了隐私吗

一、盗取别人的照片是侵犯了隐私吗(《侵权责任法》于2020.12.31失效)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受害人应该搜集证据,报警处理,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严重的,给予侵权者治安处罚,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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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正义问题的社会建构

【摘要】环境正义问题往往隐蔽在概括性的环境问题之中,经过社会建构被认为是令人担心且必须采取行动加以应付之后,才构成问题。我国环境正义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环境正义、区域环境正义、阶层环境正义等方面,这些方面的问题是在我国社会经济长期发展不均衡、公平诉求到了不容忽视的时刻的背景下,通过某些必然又特定的契机建构起来的。【英文摘要】Environmentaljusticeproblemsareusu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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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玩游戏被扣薪水惹纠纷,莫名其妙被扣工资应怎样维权

不玩游戏被扣薪水惹纠纷,莫名其妙被扣工资应怎样维权被扣工资纠纷资讯回放:上班必须玩游戏,这样的规定你听说过吗 近日一则不玩游戏被扣薪水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7月20日微博某网友曝出这样一条微博,由于没有玩游戏,五个月时间被扣了四千元。微博内容如下:我就呵呵了!!!哥因为不玩指定游戏被公司扣钱4000元,这活没法干了!更奇葩的是:公司现在规定必须签不抽烟的承诺书!真是火帽三藏!也许对于这位显然并不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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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的现状与未来

【摘要】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环境侵权现象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大社会问题,作为侵权救济主要途径的司法救济对世界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发达国家在环境侵权司法救济方面已经有着许多成熟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我国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的现状却不容乐观,这主要是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的滞后和和我国社会环境的特殊性造成的。本文从社会学角度入手,通过对比深入剖析了我国特有的社会环境下环境侵权司法救济的现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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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消费视野下的环境标志制度研究

【摘要】环境标志制度是生态消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环境标志制度还存在至今缺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规范、环境标志的范围存在缺陷、环境标志的依据未考虑公众参与、环境标志授予的主体和程序不够完善等问题,影响了环境标志制度的有效实施。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制度完善,尤其是运用生态消费制度的基本理念,确立环境标志制度的价值取向——消费者义务,同时贯彻公众参与制度,并辅之以其他相关的配套制度,将最终有助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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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案例旅游政策与法律法规(旅游纠纷适用的法律相关规定有哪些)

1.旅游纠纷适用的法律相关规定有哪些 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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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网购维权的法律法规(网络购物维权的法律保障)

1.网络购物维权的法律保障 一、遇消费欺诈可获三倍赔偿新《消法》 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将有法可依新《消法》 规定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否则,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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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规范的控制环境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特别是此次世界金融危机的到来,使全世界清醒看到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稳定世界经济信心和来-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会计职能作为经济反映的晴雨表必将成为世界经济大交融的重要融化剂,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国家财政部已于2006年颁布了38个与国际会计趋同的会计准则,实现了和国际接轨。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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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女友不雅照片发到QQ上侵权了吗

原告陆某某与被告覃某某于2012年3月通过互联网腾讯QQ聊天认识,此时原告正在广东打工。同年7月,原告为与被告见面,回到田阳县城。两人住在一起一个星期后,原告返回广东。同年10月初,被告相思心切,只身来到广东叫原告回家结婚。两人回来在被告家同居生活期间的一天晚上,被告将自己的手机放在床边的电脑桌上,对准两人裸体性爱进行自动摄像。因两人性格差异较大,矛盾不断,最后分手。 2012年12月中旬,被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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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属于谁管理

一、污染环境罪属于谁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他们的共同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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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几点理解

精神损害又称无形损害,是指行为人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使公民产生恐惧,悲伤,怨恨,绝望,羞辱等精神痛苦,以及使公民神经受到损伤等。国内学者外对精神损害的概念又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精神损害是基于心理作用致使他人痛苦不安及发生精神状况的异常;另一种则认为,精神损害是基于一定行为致使他人尊严,威信降低;还有一种观点以《牛津法律大词典》为代表,它给精神损害定义为不仅仅是一种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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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咬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那么被狗咬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下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1、证明动物加害的行为。 动物的加害行为可通过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报案书,当事人陈述等材料综合加以认定。 2、自己所受损害的事实。 医疗费可通过病历、医院的发票等综合加以认定。交通费可通过交通费发票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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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造谣怎么处罚

口头造谣怎么处罚造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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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污染危害分析

(1)危害人的健康水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砷、铬、铵类、笨并(a)芘等,还可诱发癌症。被寄生虫、病毒或其它致病菌污染的水,会引起多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重金属污染的水,对人的健康均有危害。被镉污染的水、食物,人饮食后,会造成肾、骨骼病变,摄入硫酸镉20毫克,就会造成死亡。铅造成的中毒,引起贫血,神经错乱。六价铬有很大毒性,引起皮肤溃疡,还有致癌作用。饮用含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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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环境污染罪判多久

轻微环境污染罪判多久一、定义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二、构成要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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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欺诈消费者行为要如何处罚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存在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利用广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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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侵权父母的法律责任

一、未成年侵权父母的法律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应由其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他人经济损失的,根据《民法》相应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2、法定监督责任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负有相应的道德责任及对未成人的成长负有的法定监护责任,如父母怠于行使监护责任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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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摘要】近年来,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从理念、原则到内容已显露出诸多缺陷和不足,修订《环境保护法》基础上制定环境保护基本法成为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环境保护基本法需要在适应我国长期发展状况的理念和原则下进行制定。文章通过研究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以探究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基本理念,并具体提出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基本原则的立法建议,推动环境法律的持续发展。【英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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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擅自使用照片推销产品是侵权吗

一、微商擅自使用照片推销产品是侵权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具有著作权的照片推销产品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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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云鹏的《五环之歌》为啥没侵权

啊,五环,你比四环多一环……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五环之歌》与《牡丹之歌》因旋律相近闹上了法庭。仅从《牡丹之歌》词作者处获得授权的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为贝壳找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岳龙刚(即岳云鹏)未经许可,擅自将《牡丹之歌》的歌词改编后用以商务推广,侵犯了其对该歌曲享有的改编权,遂将二者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众得公司仅享有词作品改编权,无法单独主张曲作品及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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