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生的分数属于隐私吗(《侵权责任法》有效日期截止于2020.12.31)学生成绩的确属于学生个人的隐私,分数作为一个人的私人信息收到法律的保护,从合法性上说是未经本人允许不应公开的。未经同意公开属于违法行为。面对当前学业压力过重的情况,公开成绩会给学生带来更大的心理压力,对学生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但是法律并没有禁止学校向家长告知其子女的学生成绩,依据我国现在社会的整体认识,一般认为学校向家长通...
一、轻微伤赔偿大概多少万 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受到轻微伤的一般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轻微伤构成伤残等级的还要负担伤残补助金。具体多少钱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法律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
环境侵权纠纷适用法律的原则 1、环境法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范属于特别性规定的,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环境法规范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同时吸收了一般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和特殊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内容,对于确定水...
遭受环境污染如何向侵权人索赔 《民法通则》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有关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行为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需要对直接受到损害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赔偿。《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水污染中的排污方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同时,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要求排污...
【事件经过】 近日又有一名网友爆料,称在上月的26日的晚上9点多的时候,在地铁10号线知春路附近,就有一名醉酒的男子在骂骂咧咧的,并且还多次踹车门,还口出狂言称有摄像头也不怕。 爆料的郝先生称当天自己在晚上9点多的时候,自己从10号线地铁北土城站上车,之后还上来一名男子上来,这名男子在上车之后就一直在辱骂,男子身上的酒气也很重。还不断的踹着车门,之后地铁上面空出来一个座位,男子更是称,这个座位谁...
环境污染损失怎样评估 一般情况下环境污染损失评估我们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鉴定或者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 环境污染罪的认定 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规程等等。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等。 ...
关键词:环境执法;原因;对策 内容提要: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这一新生的难题,在环境的诸多问题中,环境执法难问题已经困扰各国政府很长时间,这个问题的原因何在以及其对策为何,本文从不同的几个方面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浅析。 在推进依法治国、强化依法行政的今天,规范环境执法对实现中国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执法是国家环境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环境保护...
被打伤精神损害赔偿金多少 要根据医院的伤情鉴定来决定的,还有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因为被打造成精神损害的,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怎样规定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
跨区域和跨部门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谁协调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有关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跨部门的重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未能解决的,由国务院作出决定。相关知识点第一十条 国家根据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
对排污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政府应该怎么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相关知识点第二十六条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工业企业水泵噪声 水泵噪声又称水泵噪音、水泵声振动、水泵声噪声,属于物理性质上的噪声。综合来讲,水泵噪声就是水泵在运行时产生的不规则的、间歇的、连续的或随机的噪声。水泵噪声与日常生活接触的工业噪声、交通噪声不相同,它属于低频噪声(频率在500赫兹以下的声音)。低频噪声的特点就是衰减缓慢、声波较长、其衍射波能轻易绕过障碍物,所以低频噪声不易处理。 治理措施 具体的水泵房隔声降噪应该怎么做呢?水泵房...
侵犯隐私权如何赔偿 侵犯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并无全国统一的赔偿标准,需要依据实际案情经过审理才能得出结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什么是市场经营主体 市场经营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经济实体。 市场经营主体的特点 1.必须取得市场经营资格 2.必须从事经营活动 3.具有盈利性质的经营活动 4.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市场经营主体的分类 市场经营主体分类标准很多。分类是为了管理。市场经营主体,可以按经济性质、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规模分类。 1.按经济性质分类 ①国有企业(或称全民所有制企...
第一招:保留消费证据 网购时注意保存交易凭证,做好备份。在网购中,网购的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一定要将电子数据信息妥善保存,这些电子数据信息亦是发生纠纷进行维权的重要证据。同时,网购过程中与卖家进行的聊天记录,亦是体现买卖双方的要约与承诺过程,尽量将自己所购产品的各项数据(如品牌、单价、数量、重量、发货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表达清楚,一旦商家未按承诺供货,商家即构成违约。 第二招:异地照样能投诉 网络...
【摘要】跨国水资源包括国际河流、湖泊及其大小支流,或者国际河流的入口和出口(通常称为国际流域)以及处于两国或更多国家管辖之内的地下水系统。环境保护是世界各国应承担的义务,流域各国在自己境内利用跨国水资源或进行其他活动时,有义务通过国际合作或者采取合理的单边措施,保护国际流域水资源,防止对其他流域国造成重大损害。规范跨国水资源保护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件包括全球性水条约、区域性和流域水条约、政府间组织的决...
一、破坏停车场栏杆会拘留吗如果只是破坏栏杆且金额超过5000元,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如果是为了发泄不满等等情况,还可能构成其他罪名。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
遭遇天价服务费,我们该如何维权案情简介日前,到南京出差的王先生到一家美容美发店剪发,其间体验了该店美容师推荐的优惠祛痘项目,本来说好十几元钱的体验,结账时却成了点痘每个59元,总共点了140多个痘,王先生被索要9600多元。长沙的曾女士逛街时被一位宣传可以免费体验高级美发服务的女子拉进一家美发店做发型,短短15分钟后,曾女士被要求刷卡3.8万多元……商家实属失信在天价祛痘事件发生之后的众多评论中,...
一、环评未验收如何处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过错推定责任由侵权人承担吗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权责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
消费维权需要提交的证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