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2023-06-06 03:44发布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转让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第四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

第五条 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

(二)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三)探矿权属无争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五)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八条 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转让申请书;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三)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四)转让人具备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转让条件的证明;

(五)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采情况的报告;

(六)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国有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时,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第九条 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由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报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 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

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

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不准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审批管理机关批准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后,应当及时通知原发证机关。

第十二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十三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进行勘查、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

第十四条 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十六条 审批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探矿权转让申请书、采矿权转让申请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知识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是否有效

    来源:公司法 时间:2022-01-18 14:30

    案情摘要:被告浙江钱塘公司和安微钱塘矿业公司系诸暨钱塘公司的股东。诸暨钱塘矿业公司持有诸暨青顶山铁矿的采矿权和探矿权。2011年5月20日,被告浙江钱塘公司、安徽钱塘矿业公司作为转让方(甲方)与原告李经春、陈培良、王大建作为受让方(乙方)签...

    采矿权转让条件(采矿权是无形资产吗)

    来源:其它 时间:2023-02-24 18:21

    一、采矿权转让条件   转让采矿权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②采矿权属无争议;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④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转让采矿权时,采矿权...

    煤矿需遵守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5:33

    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技术员童鞋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要点:理解我国安全生产的新方针;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学时...

    采矿权可以质押吗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3:36

    一、采矿权可以质押吗(《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采矿权是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如果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可以出质为债务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

    矿山开采国家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的矿山安全开采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6 11:48

    1.矿山安全的矿山安全开采相关法律法规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公布 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

    矿山企业管理法律法规(我国矿山企业必须遵守哪些法律制度)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6 11:03

    1.我国矿山企业必须遵守哪些法律制度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主要法律制度1、基本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

    法院拍卖煤矿可以只拍卖采矿权吗(采矿权可以转让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12-23 10:03

    影响不大。 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水是矿吗犯罪)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14:46

    四节 保护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 一、矿产资源的概念 矿产资源是指能用于生产和生活中、蕴藏在地壳中的各种矿物。包括呈固体、液体或气体状态的各种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能源矿产,如铁矿、铜矿、铝矿、磷矿、石油、油页岩、天然气等。矿产资源既包括在...

    采矿权转让合同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21-08-28 09:24

    采矿权转让合同(供转让方与受让方参考)(北京*学律师事务所矿业权律师杨*龙提供)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单位注册地:现单位办公地:邮编: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单位注册地:现单位办公地:邮编:...

    油田勘探开发法律法规(中国关于石油的法律有哪些)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4:52

    1.中国关于石油的法律有哪些 中国的石油方面法律主要分为两大块:一、以《矿产资源法》为主体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1982)、《矿产资源法》(1986)、《石油及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