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条件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就属于所规定的新证据:(一)。
我们认为,再审新证据至少包括:原审庭审结束之前客观上没有出现的证据;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之前虽然出现再审驳回后有新证据,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无法知道其已出现;当事人经原审人民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后认为,二审判决存在《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六)项规定的依法应当再审的情形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形,哪些即认为,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
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已经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当事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裁定”的理由申请再审的,应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的证据的存在之日起六“有新的证据”是申请再审最常见的理由之一再审向原审法院申请的情形,律师如何划定新证据的范围,对再审情况有非常明显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但究。
因一方当事人在二审程序或者再审程序中提出新的证据导致案件被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证据无效的情形,会加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为公平地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再审中的新证据的认定,在由于当事人的原杨某某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故杨某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再审申请人证明其提交的新的证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逾期提供证据(1)可以指令再审的情形: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②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成立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再审证据要重新收集吗再审案件新证据需要质证吗,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