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三上诉人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兴邦、肖应军,分别为广东道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助理。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张浩江,男,1970年8月7日出生,,住广**省佛山。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兴邦,广东道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兴军,广东道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告:佛山市房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公。
1 周强 广东道正律师事务所 14406202110343494 - 暂无 2 杨嘉洁 广东道正律师事务所 14406201311092016 - 暂无 3 曾兴邦 广东道正律师事务所 144061 - 暂无 4 李新胜 广。曾兴邦 兼职律师广东滃联律师事务所,佛山滃联律师事务所广东滃联律师事务所,佛山滃联律师事务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广东滃联律师事务所,佛。 广东翔途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