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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入职食品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协议,就在三个月试用期即将到期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理由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认为,公司没有提前30日通知自己,起诉至在企业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业绩不怎么好的员工,影响了工作任务的完成。那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有部分企业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有招人用人的自由,只要将这些不能胜任的员工解雇,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