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不动产,不论登记与否,只要排除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的财产,即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财产的重大处理,。
芦浦:举办《婚姻法》解释(三)法制讲座,江苏知缘律师事务所的周炳强律师认为,从宏观上来看,最新婚姻法解释(三)相较于以前的法律来讲,还是进步的,既对之。. 江苏省律师协会《婚姻法解释三》 理解与适用讲座笔记 发布日期:2011-09-04 作者:刘宏俊律师 江苏省律师协会《婚姻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讲座笔记 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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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师姜威? 江苏徐淮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2 人赞同了该文章 案情简介: 申请人:姚某 被申请人:靖江市季市镇中心小学 2017年8月26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聘用合同》一份,约定聘用期限为2017。周蔚律师,南京大学法学本科,现为江苏魏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经济、民商事、刑事辩护等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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