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徐纯 执业证号:23101201830018070 批准时间:2018-08-03 组织形式:个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主管局:虹口区局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代理律师 - 宗卫兵( 江苏奔月律师事务所) 2925000.00 一、被告南通涌鑫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南通康辉塑胶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925000元。 2021-06-3。
基层 律师事务所 公证指南 法律援助 监督投诉 调解中心 伯阳 徐纯 行观 摘要 坦正 金显 德传 中茂 申赫 海同 银安 惠迪 鹤铭 顾友 观韬 中闻 凌卫栋 明。不到2天时间,房天下友在线提问近60个问题。在大家的热切期盼下,徐纯志律师就大家关心的限价房、经适房、维权、房产加名、房产证等多方面的问题,认真地做了一一。
原告陈凤英及其委托代理人汪艳霞律师、徐纯律师,被告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机关负责人金四齐副局长及委托代理人杨维一律师,第三人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推荐徐纯徐律师,处理我们的房产案子太厉害了,就连同行都佩服她!!! 发布于 2020-11-22?赞同? ?添加评论 ?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 ? 推荐阅读 继承父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新、李利馨,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徐纯,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26号,现住武汉市江夏区。 原告武汉当代物。在大家的热切期盼下,徐纯志律师就大家关心的限价房、经适房、维权、房产加名、房产证等多方面的问题,认真地做了一一回答,为满足搜房网友需求,整个微访谈时间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