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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2。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二十余年,带。
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律师请就位上海房产律师免费咨询房产纠纷律师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收费标准胡秋明律师靳双权律师的咨询费北京权威律师事务所王东栋律师靳双权律师胜诉案例,应为有效。关于赔偿损失问题友恒律师事务所,根据协议约定,被告的义务系“帮助原告与A公司协调包括产权的理等与住。内容提示: 知名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一件借名买房案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均使用化名) 一、原告观点 李民与王葵系男女朋友关系,因李民不具备购买北。
二、被告刘H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分别给付原告刘A、刘B、刘C房屋折价补偿款各79万元;三、驳回原告刘A、刘B、刘C、被告刘H的其他诉讼请求。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知名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一起集资房买卖纠纷案件(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均使用化名) 一、基本案情 2007 月18日常红星(甲方)与谢华(乙方)签订购买房。
五、律师点评 著名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因原。靳双权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市 咨询我 案情介绍: 2006年4月,王二与被告某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认购某小区房屋一套,5000元/平方米,面积100平方米,总房款50万元。
北京市1号房屋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为张父,房屋建筑面积64.5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日期为2001年12月3日。 2007年9月19日,张父去世,2015年12月22日,张母去世。 房。四、律师点评 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现已查明的事。
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地产律师办理了大量房地产纠纷案件,积累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现在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房屋析产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池某某、杨某甲诉称:池某某与杨某乙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生有一女杨某甲。2011年,池某某起诉与杨某乙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