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起诉状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爱玲投资损失人民币20,864.55元;四、被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贾文心投资损失人。
因不服一审判决赔偿投资者七成损失的结果,安硕信息(300380.SZ)提起上诉,以考虑系统性风险为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然而也有投资者对扣减三成损失不服,认为没有系。10月12日,安硕信息(300380)发布新增诉讼公告,公司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于当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最新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显示公司新增42名原告诉讼当事人,其中41起起诉安硕信息,。
回首三年前,在2016年12月20日晚间,安硕信息公告称因信披违规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因其虚假陈述被罚陆续遭遇投资者索赔,早期起诉的案件中已有部分投资者案件经一审。公告显示,2016年12月15日,安硕信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中国证监会认为安硕公司行为存在误导性陈述,。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指出,安硕信息多次虚假陈述,欺骗广大投资者,虽然受到顶格罚款,但罚款总金额小且需收归国库,并不能用来弥。从2015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到2016年遭到行政处罚再到如今遭到投资者索赔,安硕信息(300380)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一直在他们的业绩报告里说,被查、被罚、被索赔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