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0〕320号)(下称《评价条件》)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三、破格评审条件 凡破格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 除符合正常评审条件中专业理论知识 和工作能力与经历外 , 论文、论 ( 译 ) 著、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青岛市档案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青岛市所属档案机构中专职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馆员资格 青岛市档案馆15 青岛市律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青岛市所属律师。(三)三级律师职称要求 取得初级职称后办理案件(含诉讼和非诉讼)10件以上,或未取得初级职称人员累计办理案件(含诉讼和非诉讼)12件以上;具备较强的法律综合服务能。
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工作,更好的发挥律师队伍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我市律师。4、参加工作后取得法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律师专业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三级律师工作5年以上。 (。
3.申报一级律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二级律师5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三级律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8.非事业编制律师和非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法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三)申报三级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