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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房居住权纠纷-公房居住权的纠纷处理

浏览次数:9458 发布时间:2022-12-19 11: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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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房居住权纠纷案件 公房居住权判断标准的把握 居住权主体是承租人和同住人,个人咨询律师最近法律咨询合同同住人享有相应的公房居住权。公房居住权纠纷案件的实质,就是如何确定同住人。 关于同住人的界定,跟案原。(二)公房居住权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准确把握同住人的含义 根据上海市房地局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意见(二)中的界定,平台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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