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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8)沪0106刑初1079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上海市静安区医院,有人费用法律男,1991年7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杨浦区,从宽住。自2020年10月9日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以及刑事审判庭办公地址变更,武宁南路448号不再立案接待。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工作联系,现将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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